上海戏剧学院招聘公告
上海戏剧学院是由上海市人民政府主办、与文旅部共建的全日制普通高等艺术院校。建校76年来,学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牢牢把握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秉持“至善至美”的人才培养理念和“出人才、出作品、出思想、出模式”的办学方针,以打造“平台型大学”为依托,致力于建设国内领先、世界一流的高等艺术院校。
根据学校工作需要,依照《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沪人社规〔2019〕1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现招聘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岗1人。详情请见上海戏剧学院人才招聘网站
(http://newzp.sta.edu.cn)招聘公告。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党委组织部基层党建岗1名。岗位要求如下:
1.中共党员,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政策理论水平;
2.硕士及以上学位;
3.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性、良好的工作作风、较强的团队协作意识和奉献精神;
4.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质;
5.熟悉党务工作,有基层党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二、招聘办法
1.报名方式及截止时间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应聘者须登陆我校人才招聘系统
(http://newzp.sta.edu.cn),根据网站要求进行报名。
应聘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17日(周三)。
2.资格审查
上海戏剧学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应聘者需按照应聘岗位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佐证。
3.面试与考核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面试与考核,主要考核应聘者专业知识、专业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及综合素质等,并确定进入实习考察环节的人员。
4.实习
经用人部门面试与考核,开展岗位实习考察。
5.政审
上海戏剧学院组织拟录用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及诚信记录等。
6.体检
拟录用人员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入职前的全面体检,体检报告交由我校医务室登记审核。
7.公示
拟录用人员名单在学校网站及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核准备案。
8.聘用
经上级主管部门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后,上海戏剧学院与拟录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三、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1.学校将按照国家和上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事业编制内录用有关规定及最新政策,为拟录用人员办理编制内录用手续。录用后工资、福利待遇、社会保险等按照国家和上海市有关规定执行。
2.报名人员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名或聘用资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电话:021-62483221
联系邮箱:shangxizp@sta.edu.cn
(联系邮箱不接受简历投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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